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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新品种“渝单11号”生产经营权转让公告

周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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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9发布

根据《重庆市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暂行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院内外公开转让我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渝单11号”生产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渝单11号”概况 

1、品种特征特性:生长势强。植株整齐,披散型,全株总叶片数19~20片。株高279.7厘米,穗高120.8厘米。果穗园锥形,籽粒色泽黄色,半马齿型,籽粒容重734克/升,粗蛋白含量10.73%,粗脂肪含量4.34%,粗淀粉含量68.94%,赖氨酸含量0.30%,商品性好。2004~2005参加国家玉米西南组区域试验,两年48个试验点平均亩产599.5公斤,比对照农大108增产13.4%。抗病,抗倒,耐阴湿,耐贫瘠,是一个高产多抗耐阴湿耐瘠大穗型杂交玉米新组合,适宜在四川、重庆、云南、广西、贵州、湖南、湖北恩施地区的平坝丘陵和低山区种植。 

2、品种审定情况:2002年通过重庆市审定(渝审玉2002002)。2003年参加国家主产区预备试验,2004年参加国家玉米西南组区试,2005年参加国家玉米西南组区试和生产试验,2006年通过国家审定(国审玉2006045)。 


二、受让方基本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全国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或单位等。 

2.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相当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3.企业的资信等级不低于A级。 


三、转让注意事项 

1、在2010年11月23日之前,受让方提交加盖鲜章的“渝单11号”受让单位意向申请表(见附件)的同时,还需缴纳诚信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伍万元正)和资料费1000元(壹仟元正);合同达成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申请单位诚信保证金5万元。所有申请企业缴纳的资料费1000元不予退还。 

2、受让方提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企业资信证明(原件或加盖印章)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正式参加该品种的转让谈判。如果是授权代理受让的企业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谈判时间:2010年11月24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4、谈判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农科大道重庆市农业科学院二楼一会议室。 

5.联系人及电话:周先生(023-62558546) 史女士(023-65702591) 

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2010年11月19日

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CHONGQING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

电话:(023)65705208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农科大道

传真:(023)6570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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